幸福乡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四川
凉山州
宁南县
幸福乡
幸福乡卫生院
幸福乡卫生院是幸福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
其任务是负责幸福乡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幸福乡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幸福乡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是幸福乡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幸福乡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
下属机构
公共卫生服务
对幸福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承担幸福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负责幸福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普及幸福乡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
公共卫生管理
对幸福乡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
对幸福乡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严格执行对幸福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深入推进对幸福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
医疗系统剖析
幸福乡卫生院改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对卫生院在传统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定位进行分析
幸福乡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卫生院的体制沿革。考察了中国幸福乡卫生院体制的沿革与政策的演变,明确了现行幸福乡卫生院改革的政策规定。
试图对幸福乡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律性质予以探讨和定位;并对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监管参与权、医患双方法律关系性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法律规制等进行创新研究。
幸福乡卫生院体制改革中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对幸福乡卫生院改革的政策所形成的“软法”运行现状进行了分析,对幸福乡卫生院改革中政策与法律的全方位调整设计了制度框架。
幸福乡地区行政机构
中学
中心小学
卫生院
政府
派出所
邮政局
其他地方卫生院
景星乡卫生院
俱乐乡卫生院
新村乡卫生院
海子乡卫生院
六铁乡卫生院
新建乡卫生院
稻谷乡卫生院
新华乡卫生院
石梨乡卫生院
松林乡卫生院
杉树乡卫生院
梁子乡卫生院
大同乡卫生院
红星乡卫生院
骑骡沟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