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朗镇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云南
普洱
澜沧县
勐朗镇
勐朗镇卫生院
勐朗镇卫生院是勐朗镇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
其任务是负责勐朗镇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勐朗镇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勐朗镇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是勐朗镇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勐朗镇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
下属机构
公共卫生服务
承担勐朗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开展勐朗镇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负责勐朗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普及勐朗镇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
基本医疗服务
使用勐朗镇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勐朗镇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勐朗镇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
提供勐朗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公共卫生管理
对勐朗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
对勐朗镇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严格执行对勐朗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深入推进对勐朗镇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
勐朗镇地区行政机构
中学
中心小学
卫生院
政府
派出所
邮政局
其他地方卫生院
上允镇卫生院
糯扎渡镇卫生院
惠民镇卫生院
东回镇卫生院
回龙观地区卫生院
阳坊镇卫生院
小汤山镇卫生院
南邵镇卫生院
崔村镇卫生院
百善镇卫生院
北七家镇卫生院
兴寿镇卫生院
长陵镇卫生院
流村镇卫生院
十三陵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