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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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城镇
安城镇卫生院
安城镇卫生院是安城镇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
其任务是负责安城镇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安城镇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安城镇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是安城镇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安城镇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
下属机构
公共卫生服务
负责安城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承担安城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普及安城镇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
公共卫生管理
对安城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
对安城镇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严格执行对安城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深入推进对安城镇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
医疗系统剖析
试图对安城镇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律性质予以探讨和定位;并对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监管参与权、医患双方法律关系性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法律规制等进行创新研究。
安城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卫生院的体制沿革。考察了中国安城镇卫生院体制的沿革与政策的演变,明确了现行安城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规定。
安城镇卫生院体制改革中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对安城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所形成的“软法”运行现状进行了分析,对安城镇卫生院改革中政策与法律的全方位调整设计了制度框架。
安城镇卫生院改革与政府责任定位。安城镇卫生院的功能是认识安城镇卫生院改革的起点问题,在对安城镇卫生院功能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对比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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