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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发改委
指导和推进吉林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推进吉林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地方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
承担吉林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承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区域经济处
提出推进{1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组织拟订吉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
负责拟订吉林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投资处
协调推进吉林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监测分析吉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吉林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提出吉林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经济体制改革处
研究吉林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提出推进吉林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指导和推进吉林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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