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规划三门峡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省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组织拟订三门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
按规定指导和协调三门峡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三门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