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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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
和平县发改委
安排和平县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方案。
承担和平县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援助其他西部地区的有关工作。
承担规划和平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省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负责和平县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下属机构
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和平县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和平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和平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投资处
协调推进和平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承担和平县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按规定权限审核和平县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区域经济处
负责拟订和平县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提出推进{1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协调和平县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和平县主体功能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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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和平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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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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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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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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