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西
防城港
防城港台办
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协调防城港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授权,负责防城港同台湾当局及其授权社会团体谈判及签署协议文件的有关准备工作。
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防城港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
会同防城港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
下属机构
经济局
会同防城港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
会同防城港有关部门和地方协调对台重要经贸项目和活动。
指导、管理防城港台资企业协会,负责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及服务工作。
负责管理和协调两岸“三通”事务。统筹协调和指导防城港对台经济工作。
综合局
协调指导防城港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两岸双向遣返及有关问题。
按照《海协会章程》,开展{}1与岛内、海外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管理台属及台胞捐赠工作。
负责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并协调防城港有关部门与台湾当局授权的团体和人士进行协商谈判。
负责并归口管理防城港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联系事宜。
投诉协调局
组织防城港各地台办投诉协调工作经验和信息交流,通报台湾同胞投诉案件处理情况。
负责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及涉台维稳工作。承担国共两党有关机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平台的联系、服务工作。
承担防城港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防城港重大、复杂的台湾同胞投诉案件。
防城港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防城港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台办
南宁台办
柳州台办
桂林台办
梧州台办
北海台办
钦州台办
贵港台办
玉林台办
百色台办
贺州台办
河池台办
来宾台办
崇左台办
拉萨台办
昌都市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