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上海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上海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
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协调上海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
会同上海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