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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台办
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韶关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授权,负责韶关市同台湾当局及其授权社会团体谈判及签署协议文件的有关准备工作。
会同韶关市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
研究、拟订韶关市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下属机构
秘书局
承办韶关市台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
负责韶关市台办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承办重要活动会务、接待工作。
负责协调韶关市台办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韶关市台办档案、报刊、图书资料工作。编辑刊物。
综合局
负责并归口管理韶关市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联系事宜。
按照《海协会章程》,开展{}1与岛内、海外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管理台属及台胞捐赠工作。
负责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并协调韶关市有关部门与台湾当局授权的团体和人士进行协商谈判。
协调指导韶关市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两岸双向遣返及有关问题。
投诉协调局
指导检查韶关市各地台办的台胞投诉案件的处理。
负责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及涉台维稳工作。承担国共两党有关机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平台的联系、服务工作。
负责协调处理韶关市重大、复杂的台湾同胞投诉案件。
组织韶关市各地台办投诉协调工作经验和信息交流,通报台湾同胞投诉案件处理情况。
韶关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韶关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台办
珠海市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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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台办
江门市台办
湛江市台办
茂名市台办
肇庆市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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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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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台办
中山市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