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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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
鹤山市台盟
鹤山市台盟遵循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政治准则。
鹤山市台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
鹤山市台盟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鹤山市台盟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鹤山市台盟各处室做好需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抓好鹤山市委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开展。
负责鹤山市台盟机关文秘、收发、文印、档案、文件管理、车辆管理和保密工作,制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编写大事记,编制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起草年度工作总结。
负责鹤山市台盟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务和总务。
宣传研究部
负责鹤山市台盟市委参政议政和宣传工作。
每年的鹤山市政协大会提案与大会发言文稿的起草,以及提案答复联系接待、优秀提案推荐工作等;出点子、提建议活动;鹤山市台盟市委领导参加全国政协大会的联组发言稿等。
鹤山市台盟领导文稿的起草工作,包括双月座谈会、市政协常委会,及其相关会议和活动的领导讲话稿。结合有关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并向有关方面反映社情民意。
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包括向鹤山市台盟中央、市政协、市台办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和台情信息,统计鹤山市台盟市委年度参政议政情况并报鹤山市台盟中央参与评优。
组织人事部
负责鹤山市台盟市委的组织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鹤山市台盟的组织建设,包括入盟前的教育、考察和发展新盟员,组织盟员活动。
联系和指导鹤山市台盟基层工作;联系和指导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负责鹤山市台盟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按照鹤山市台盟上海市委有关规定,探望慰问生病和老年盟员。
鹤山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鹤山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台盟
台山市台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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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台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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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台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