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西
桂林
灵川县
灵川县商务局
负责建立健全灵川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拟订灵川县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灵川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灵川县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承办灵川县人民政府和商务部、国家口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并组织实施灵川县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下属机构
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承担整顿和规范灵川县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推动灵川县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监测分析灵川县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和进出口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承担灵川县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推进灵川县商务局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起草灵川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灵川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审核灵川县区域经贸协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
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处
牵头拟订灵川县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灵川县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
拟订灵川县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承担灵川县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灵川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灵川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商务局
临桂区商务局
阳朔县商务局
全州县商务局
兴安县商务局
永福县商务局
灌阳县商务局
资源县商务局
平乐县商务局
荔浦县商务局
密云县商务局
延庆县商务局
宁河区商务局
静海区商务局
蓟县商务局
崇明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