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监督、检查佳木斯涉密重大活动、重要项目以及密件、密品的研究、生产、制作、使用、传输、播放、保存、维修和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依法组织对外提供涉密事项的审查和咨询工作;加强对经济和科技领域国家秘密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负责佳木斯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审批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
指导和协调佳木斯保密技术防范和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保密技术工作发展规划、计划。
指导佳木斯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审查重要涉密人员任职资格和流动条件,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