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起草保密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依法履行屯昌县行政区域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屯昌县范围内党、政、军、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屯昌县的贯彻实施。
承办屯昌县委、屯昌县政府及屯昌县委办公厅和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并组织实施屯昌县党政机关、涉密重要部门保密技术装备计划和配置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保密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组织对党政要害部门与重点部位保密环境和办公设施的保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