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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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赤峰市
红山区
红山区国家税务局
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负责红山区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负责红山区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下属机构
人事司
拟订红山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方案。
组织实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系统党建工作,协调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面的工作。
组织国税系统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
拟订红山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培训规划、计划。
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红山区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办公厅
组织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及红山区国税局召开的其他综合性会议。
拟订红山区国税局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红山区国税局印章;承担红山区国税局红山区国税局机关会议、出书计划和相关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承担红山区国税局税务系统密码的规划、装备、管理和使用工作。
组织起草和审核红山区国税局重要文稿,组织调查研究和信息交流,编辑《昨日要情》、《本月要事》、《税收经济调研》、《情况通报》、《税收专报》、《税务简报》、《税收动态》、《国家税务红山区国税局公报》及红山区国税局确定的其他刊物。
红山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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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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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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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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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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