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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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区
龙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龙港区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龙港区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龙港区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负责龙港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下属机构
产权管理局
监督、规范龙港区国有产权交易。
研究提出完善龙港区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承担龙港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承担龙港区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龙港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指导龙港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拟订龙港区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承办所出资的龙港区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龙港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发展龙港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指导龙港区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审核龙港区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龙港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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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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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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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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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门头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房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顺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昌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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