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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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
纳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纳溪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纳溪区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监督所监管纳溪区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完善纳溪区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监督、规范纳溪区国有产权交易。
承担纳溪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承担纳溪区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纳溪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指导纳溪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拟订纳溪区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承办所出资的纳溪区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纳溪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发展纳溪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指导纳溪区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审核纳溪区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纳溪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龙马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朝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门头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房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顺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昌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怀柔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