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西
梧州
梧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会同梧州有关部门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梧州在境外的国有资产。
办理资金信用证明。
会同有关部门对梧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发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等。研究、制定国家股权收益的分配方案,并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属机构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梧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拟订梧州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对梧州行政事业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负责梧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计划财务科
承担梧州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部门预决算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指导和帮助梧州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提出向梧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方案。
研究提出梧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企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梧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研究梧州所出资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
组织协调梧州所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
审核梧州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梧州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梧州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
南宁国有资产管理局
柳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桂林国有资产管理局
北海国有资产管理局
防城港国有资产管理局
钦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贵港国有资产管理局
玉林国有资产管理局
百色国有资产管理局
贺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河池国有资产管理局
来宾国有资产管理局
崇左国有资产管理局
拉萨国有资产管理局
昌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