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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会同松原市有关部门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松原市在境外的国有资产。
审批松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办理资金信用证明。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松原市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下属机构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松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负责松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拟订松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负责松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企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松原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审核松原市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研究提出松原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研究松原市所出资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
计划财务科
承担松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部门预决算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提出松原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汇总编制松原市所出资企业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计划草案。
指导和帮助松原市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松原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松原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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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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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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