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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国税局
负责西藏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西藏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监督检查西藏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负责西藏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货物和劳务税处
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参与西藏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西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办公室
承担面向西藏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西藏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
拟订西藏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
管理其他行政事务。
所得税处
指导西藏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参与西藏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西藏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对西藏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西藏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西藏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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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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