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上海
普陀区
普陀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制定普陀区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规范、标准。
承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普陀区委、普陀区政府及普陀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审查验收普陀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指导编纂普陀区专门年鉴。
负责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指导普陀区旧志整理和研究工作。
下属机构
秘书处
负责普陀区地方志编委会财务、总务、国资、综合治理等后勤保障及管理工作。
负责普陀区地方志编委会机要、保密、印章、合同、公务网、档案等文秘工作。
负责普陀区地方志编委会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组织实施与检查。
负责普陀区地方志编委会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筹备工作。
专志工作处
负责组织对普陀区专志进行评议、审定、验收和出版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普陀区专志承编单位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协作交流,组织开发利用普陀区专志资源。
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拟定普陀区专志编纂规划和编纂实施方案。
区县工作处
负责对普陀区区县地方志书审查、验收。
负责普陀区组织区县地方志编纂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组织普陀区区县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协作交流。
负责指导协调整理旧志,组织开发利用普陀区区县地方志资源。
普陀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黄浦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徐汇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长宁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静安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虹口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杨浦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闵行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宝山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嘉定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浦东新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金山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松江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青浦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奉贤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闸北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