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山东
枣庄
枣庄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组织枣庄地勘单位从事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推进地质进步,进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负责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与质量监控。
发展枣庄地质勘查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地勘经济。
管理使用国拨地质勘查经费、基本建设费和省核拨的地质勘查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负责枣庄全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调整枣庄全局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队伍的改革、改制、改组,把地勘单位逐步建设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实体。
下属机构
地质工程处
负责各勘测施工单位的技术和质量管理以及与勘测施工有关的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
协助和指导枣庄地建集团理事会依法依章开展活动。
指导协调枣庄各勘测施工单位的资质申办和管理以及与行业有关的资信、技术成果评选推荐工作。
协助组织枣庄勘测施工资质所需的各类注册人员和持证人员的培训以及勘测施工生产技术骨干的继续教育培训。
地质矿产处
组织协调枣庄矿业权的申请登记及管理。
组织枣庄各级地质找矿成果奖的申报,协调地质找矿装备的申报。
负责枣庄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含商业性地质项目)的质量和技术管理,组织协调国家和地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
协助组织枣庄地质矿产勘查技术人员培训。
财务资产处
拟定枣庄产业结构调整、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
指导、督促枣庄地勘单位改制工作。
编制下达枣庄地勘经费预算,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研究拟定枣庄地勘单位资产经营责任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枣庄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枣庄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淄博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东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烟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潍坊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济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泰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威海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日照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莱芜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临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德州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聊城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滨州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菏泽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拉萨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