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自贡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紧急救援队伍。指导、配合自贡各单位和市民的防震、避险、救助训练。协助自贡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组织开展自贡水库地震等特殊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上级交办的与地震监测有关的任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自贡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自贡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承担自贡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