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罗江县水库地震等特殊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上级交办的与地震监测有关的任务。
承担罗江县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罗江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罗江县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罗江县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内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