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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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使葫芦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监督。
负责葫芦岛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清理辖区内占道的自发劳务市场;负责对违法流动收购废品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负责对葫芦岛辖区内城市管理监督员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葫芦岛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葫芦岛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