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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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使工业园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监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工业园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安监局等部门的执法机构由各部门和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工业园区城管执法局指导。
负责对工业园区辖区内城市管理监督员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工业园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