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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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
本溪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实际拟定本溪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组织编制本溪地区新材发展和节能建筑推广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确保新材推广应用和节能建筑推广落到实处。
协助本溪墙改领导小组做好有关部门间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保证墙改与建筑节能推广规范有序进行。
负责组织编制本溪新材产品的设计、施工规范,规程及通用图集,组织开展节能建筑产品及节能建筑配套技术研究。
下属机构
建筑节能科
做好本溪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情况摸底,负责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
做好本溪可再生能源建筑、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的宣传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本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情况的检查核实,促进节能改造工作的推进实施。
负责本溪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企业生产情况、可再生能源应用和既有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工作。
征稽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溪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稽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
检查、督促本溪建设单位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认真做好稽查工作。
负责本溪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工作,并指导、检查县市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工作。
建立本溪建筑工程档案,加强工程项目跟踪管理,做好建筑工程数据统计工作。
技术开发科
负责本溪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材料的产品备案、质量跟踪管理、业务技术的政策调研、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及生产企业认定的初审工作。
负责办理本溪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工作。
配合征管科做好本溪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节能建筑的验收工作。
负责做好本溪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宣传推广应用。
本溪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本溪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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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葫芦岛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拉萨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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