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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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协助平原县墙改领导小组做好有关部门间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保证墙改与建筑节能推广规范有序进行。
负责平原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平原县地区新材发展和节能建筑推广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确保新材推广应用和节能建筑推广落到实处。
负责在平原县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处理违反国家、省有关法规、规章的建设行为。
下属机构
平原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