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管理丹东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指导丹东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丹东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按照丹东委、丹东政府要求,组织开展重大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及涉侨宣传、华文教育工作。
制订并组织实施丹东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工作。
负责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在丹东采访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丹东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丹东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查,审核丹东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