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应县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检查应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归口管理应县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管理应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指导应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应县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应县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应县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应县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