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当涂县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当涂县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当涂县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当涂县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当涂县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当涂县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当涂县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当涂县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负责中共当涂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外事办公室,当涂县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