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汶上县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汶上县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汶上县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汶上县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汶上县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负责办理与外国驻汶上县领事机构的交往和交涉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指导汶上县各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事宜;负责外国领馆、境外媒体使用中方员工的政策及业务指导;受外交部委托,办理汶上县范围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审批外国记者短期来汶上县采访事宜,并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汶上县重大涉外事件,负责汶上县涉外领事保护等工作;牵头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汶上县活动的管理和汶上县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
负责审理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请示事宜,指导、协调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审核或审批在汶上县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负责筹办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在汶上县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对外国友好人士的表彰、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