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运粮湖管理区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运粮湖管理区重大涉外事件,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涉外领事保护等工作;牵头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运粮湖管理区活动的管理和运粮湖管理区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办理与外国驻运粮湖管理区领事机构的交往和交涉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指导运粮湖管理区各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事宜;负责外国领馆、境外媒体使用中方员工的政策及业务指导;受外交部委托,办理运粮湖管理区范围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审批外国记者短期来运粮湖管理区采访事宜,并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