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平凉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平凉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平凉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管理、指导平凉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负责来平凉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以及负责各国驻华外交人员来平凉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市领导参加非经贸外事活动。
指导外事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外事干部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声誉的重大案件;会同市有关部门表彰外事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