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红山区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红山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完成红山区委、红山区政府及红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受红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红山区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红山区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负责对红山区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