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十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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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团
兵团十团妇幼保健院
负责对兵团十团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完成兵团十团委、兵团十团政府及兵团十团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受兵团十团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兵团十团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兵团十团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负责兵团十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下属机构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股
制定兵团十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对基层妇幼专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督促、检查、指导兵团十团乡镇卫生院、幼儿园、托儿所的保健工作落实情况。
拟订并组织实施兵团十团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年度考核工作细则。
依法依规开展兵团十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医务部(护理部)
负责兵团十团妇幼保健院进修实习人员的安排、参观人员的接待、管理等工作。
负责兵团十团业务技术人员的晋升晋职、继续教育以及医疗、医技人员的业务考核、培训工作。
负责兵团十团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和感染监控管理。
负责兵团十团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办公室
负责对兵团十团妇幼保健院重要决策、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及领导批示的督查督办。
负责兵团十团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贮存等工作。
负责兵团十团妇幼保健院文电、机要、会务、保密、印鉴、档案等工作。
负责兵团十团妇幼保健院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产物资管理、采购供应、设备维修、职工食堂、病员膳食、房屋修建、院容整顿、园林绿化、交通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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