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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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区妇幼保健院
受红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红星区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红星区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负责红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负责对红星区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完成红星区委、红星区政府及红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医务部(护理部)
负责红星区业务技术人员的晋升晋职、继续教育以及医疗、医技人员的业务考核、培训工作。
负责红星区妇幼保健院进修实习人员的安排、参观人员的接待、管理等工作。
负责红星区医疗卫生业务开发、下乡宣传、义诊咨询等工作。
负责红星区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股
督促、检查、指导红星区乡镇卫生院、幼儿园、托儿所的保健工作落实情况。
制定红星区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对基层妇幼专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开展红星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随访咨询等工作,对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组织红星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参与大型计划生育社会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股
指导监督红星区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工作。
负责红星区计划生育药具使用情况的统计和使用效果的评估。宣传推广新型避孕药具。
协同红星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受红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负责红星区《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
红星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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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马河妇幼保健院
带岭区妇幼保健院
乌伊岭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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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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