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业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工业园区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工业园区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工业园区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工业园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完成工业园区委、工业园区政府及工业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工业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