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委党校
围绕大兴安岭委、大兴安岭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学调研活动,为大兴安岭委、大兴安岭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协助大兴安岭有关部门抓好党外干部,专业技术干部等不同类型干部的培训工作。
认真做好大兴安岭送教下基层的工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轮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切实抓好大兴安岭委党校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特别是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选拔聘任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抓好教师的培训与轮训,努力提高党校师资队伍水平。
下属机构
教育科
落实大兴安岭委党校教学管理,包括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授课、考试、论文答辩、开学、毕业典礼及组织学员开展各项活动做好函授工作的总结。
负责对大兴安岭委党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工作的指导和督察。
做好大兴安岭委党校图书资料的征订、管理。
完成大兴安岭委党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办公室
安排大兴安岭委党校有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做好大兴安岭委党校上传下达,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离退休老同志有关工作。
完成大兴安岭委党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做好大兴安岭委党校文件的收发、编印及归档工作,保证公文运转的准确、及时。
干部培训科
组织好开班动员,协助大兴安岭委党校总务科做好会场布置工作。
参与班级管理、负责大兴安岭委党校学员报到、教材分发、上课点名等。
根据大兴安岭委党校课务安排,落实好上课教师。
负责大兴安岭委党校培训班外出参观、考察的联系管理服务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大兴安岭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委党校
齐齐哈尔委党校
鸡西委党校
鹤岗委党校
双鸭山委党校
大庆委党校
伊春委党校
佳木斯委党校
七台河委党校
牡丹江委党校
黑河委党校
绥化委党校
拉萨委党校
昌都市委党校
山南委党校
日喀则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