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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
南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负责管理协调南区与台湾的通邮、通航、通商事务。
负责南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重大涉台事务的新闻发布,涉台工作干部的培训教育等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在南区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南区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
负责联络台湾上层人士,指导、管理并协调南区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的对台上层联络工作。
下属机构
台资企业服务处
贯彻南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并监督检查。
受理南区台商和台资企业投诉,具体指导、协调、处理台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检查督促南区对台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维护台商的正当权益,做好以台引台工作。
为南区台资企业和台商提供法律、政策等咨询和各类服务,经常听取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对台经济信息。具体联系和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秘书处
负责调查研究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制定南区对台调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负责南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日常文字、事务、宣传调研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了解和反映各地各部门对台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分析南区涉台信息。
承办南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文件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通信、台史(志)编纂、信访以及机关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南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物资设备、车辆管理、后勤保障、老干部服务工作。
经济处
负责具体承办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南区对台经济情况的收集综合整理工作。
参与协调南区台商重大投资项目的有关事项。
指导南区对台经济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负责南区台资企业的统计上报工作。
南区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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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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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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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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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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