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组织拟订肇源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肇源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肇源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拟订肇源县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保障肇源县委、肇源县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特殊公务用车。
负责肇源县内宾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市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指导肇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