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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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静安区机关事务工作。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有关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
负责静安区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静安区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负责静安区委政府招待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按规定组织拟订静安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人事监察处
负责静安区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静安区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静安区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接待处
负责外省市地市级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及团组来静安区的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静安区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静安区委、静安区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静安区领导会见、宴请的接待服务。
负责静安区接待经费标准制定和费用管理及结算工作。
计划财务处
负责静安区机关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对静安区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静安区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配合秘书处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静安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委政府招待办
黄浦区委政府招待办
徐汇区委政府招待办
长宁区委政府招待办
普陀区委政府招待办
虹口区委政府招待办
杨浦区委政府招待办
闵行区委政府招待办
宝山区委政府招待办
嘉定区委政府招待办
浦东新区委政府招待办
金山区委政府招待办
闸北区委政府招待办
松江区委政府招待办
青浦区委政府招待办
奉贤区委政府招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