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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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
齐齐哈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研究制定齐齐哈尔安全生产规程;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齐齐哈尔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指导齐齐哈尔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推广工作。
负责齐齐哈尔从事安全生产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齐齐哈尔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齐齐哈尔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齐齐哈尔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齐齐哈尔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办公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配备、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联系相关协会工作。
承担齐齐哈尔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与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齐齐哈尔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或决议情况。
联系、协调齐齐哈尔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联系、协调、指导区、县安全监管局的相关综合性工作(业务条线以外的或跨业务条线的);参与安监系统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和齐齐哈尔的实际情况,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组织开展定期考核。
宣传培训处
起草齐齐哈尔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组织、指导齐齐哈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
组织齐齐哈尔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工作。
负责齐齐哈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与发证的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调研和起草齐齐哈尔安全生产综合性法规,负责专业性法规、规章的审核、统稿。
负责齐齐哈尔需备案公文、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定期组织分析齐齐哈尔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起草局相关重要的综合性文稿。
负责齐齐哈尔安监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生产安全、职业卫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齐齐哈尔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齐齐哈尔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鸡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鹤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双鸭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伊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佳木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台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牡丹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黑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绥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兴安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拉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昌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喀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