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协调新兴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健全和完善新兴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研究制定新兴区安全生产规程;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兴区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指导新兴区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推广工作。
贯彻执行新兴区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新兴区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新兴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新兴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负责新兴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