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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安监局
四平市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四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四平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
承担四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四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下属机构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四平市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机械、建材、汽车、轻工、电子、橡胶、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组织对四平市内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矿山企业“三同时”的审查、检查工作。
参与四平市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评估工作。
负责检查四平市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分管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承担四平市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
组织查处四平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负责在四平市内对有关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组织四平市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指导、协调四平市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四平市交通、铁路、民航、水运、消防、建筑、电力、林业、水利、旅游、地震、气象等行业和部门以及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农业机械、学校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四平市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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