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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监局
广东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贯彻执行广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拟订并组织实施广东安全生产政策和发展规划。
发布广东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下属机构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广东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机械、建材、汽车、轻工、电子、橡胶、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参与广东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评估工作。
组织或者参与广东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指导、协调和监督广东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非煤矿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
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指导、协调广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广东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广东交通、铁路、民航、水运、消防、建筑、电力、林业、水利、旅游、地震、气象等行业和部门以及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农业机械、学校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综合协调处
分析和预测广东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重大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
负责制订广东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
组织广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县级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承担广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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