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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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
安顺安监局
贯彻执行安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发布安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组织安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负责安顺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下属机构
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安顺交通、铁路、民航、水运、消防、建筑、电力、林业、水利、旅游、地震、气象等行业和部门以及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农业机械、学校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指导、协调安顺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安顺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负责在安顺内对有关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查处安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组织或者参与安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参与安顺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评估工作。
组织对安顺内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矿山企业“三同时”的审查、检查工作。
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安顺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机械、建材、汽车、轻工、电子、橡胶、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安顺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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