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西
河池
河池工商局
承担监督管理河池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指导河池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查处河池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负责河池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下属机构
市场规范管理司
组织实施河池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承担管理河池动产抵押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拟订规范河池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
组织指导河池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综合司
研究提出与河池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相关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
拟订并组织实施河池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算、财务审计和基本建设等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河池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工作。
内设综合处、政策研究处、改革研究处、统计监测处、财务预算处、审计监督处、资产管理处。
企业注册局
承担河池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承担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定河池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下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内设综合处、注册指导处、企业注册处、企业名称管理处、企业法人库管理处。
河池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河池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工商局
南宁工商局
柳州工商局
桂林工商局
梧州工商局
北海工商局
防城港工商局
钦州工商局
贵港工商局
玉林工商局
百色工商局
贺州工商局
来宾工商局
崇左工商局
拉萨工商局
昌都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