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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工商局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白城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监督管理白城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担查处白城市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下属机构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查处白城市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承担监督管理白城市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综合处、反垄断法律指导处、反垄断执法一处、反垄断执法二处、反不正当竞争处、经济检查处、直销监管处、禁止传销处。
拟订白城市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
市场规范管理司
负责监督管理白城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组织实施白城市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承担管理白城市动产抵押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组织指导白城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综合司
组织指导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统计工作。
研究提出与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相关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
拟订并组织实施白城市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算、财务审计和基本建设等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综合处、政策研究处、改革研究处、统计监测处、财务预算处、审计监督处、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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