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东
东莞市
东莞市工商局
负责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依法实施东莞市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负责东莞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指导东莞市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企业注册局
拟定东莞市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下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组织指导东莞市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承担东莞市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承担东莞市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局
拟定东莞市企业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
组织指导东莞市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立、维护工作。
对东莞市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承担东莞市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拟订东莞市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
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查处东莞市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承担监督管理东莞市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莞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东莞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工商局
韶关市工商局
珠海市工商局
汕头市工商局
佛山市工商局
江门市工商局
湛江市工商局
茂名市工商局
肇庆市工商局
惠州市工商局
梅州市工商局
汕尾市工商局
河源市工商局
阳江市工商局
清远市工商局
中山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