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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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
范县工商局
承担监督管理范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实施范县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负责范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负责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下属机构
市场规范管理司
组织实施范县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内设综合处、市场规范管理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处、网络交易规范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网络服务交易监管处。
拟订规范范县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
承担管理范县动产抵押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企业注册局
承担范县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拟定范县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下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承担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指导范县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综合司
研究提出与范县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相关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
负责范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范县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算、财务审计和基本建设等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重大专项的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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